南京市下关区财政结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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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下关区财政结算中心隶属于南京市下关区财政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区属行政机关及部门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强化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所需资格条件
1、会计核算岗:3名。要求: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2、资产管理岗:1名。要求: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两年以上企业投资、资产管理工作经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南京市常住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和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20-22日(9:00-16:00);
2、报名地点:下关区政府大楼2楼财政结算中心大厅(中山北路540号);
3、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位证)、从业经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于体检前必须提供。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比例适当减少招聘计划。
2、笔试试题由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命题,并负责批改。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题本由专门机构统一命制,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政审)的人员。
体检、考核(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下关区政府网站、区政府一楼大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8591587。
咨询电话:(025)58591737、5859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