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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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是金华市民政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市区集住养、休闲、康复、娱乐、保健为一体的示范性国办社会福利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一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要求户籍在金华市区范围的社会人员。
2、政治、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3、招聘对象、专业、学历要求: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4、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7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在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综合基础知识》(2010-2011年版);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民政工作知识及法律法规。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
3、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8246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