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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6

2010-06-28 04:06:58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十编办发[2010]2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2名,健康监护人员1名。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政治觉悟高,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政治素质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热爱职业卫生工作。

3、学历要求: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岗位,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全日制大学本科预防医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健康监护岗位,第一学历为二类及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4、其他要求: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健康监护人员限女性。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12日7月16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计划科(六堰商贸后市人社局二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参加三支一扶支医大学生报名时,应提供参加三支一扶的有关材料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3、报考人员可通过十堰人事人才网和十堰卫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网址为www.hbsyrs.gov.cn、http://wsj.shiyan.gov.cn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十堰人事人才网、十堰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卫生局共同负责。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计划科0719-8654933

十堰市卫生局人事科0719-8117014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719-8683656

十堰市卫生局监察室0719-811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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