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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锦江区人民政府东光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2010-06-26 10:06:29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努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增强社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工作者。

一、职位名称

东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

二、岗位数量

工作人员10名

三、具体要求

应聘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会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3、有创新精神,工作主动性强,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工资待遇

东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实行以岗定薪,试用期900元/月,相应的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报名、考试与录用

1、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报名照2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和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至7月6日(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集中受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请本人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街16号)党政办公室报名、验证。

3)考试录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在15日内组织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经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东光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吴刚;联系电话:8441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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