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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0-06-17 04:06:24
查字典公务员网

韶关市妇幼保健院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于一体,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环境优美、服务一流,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是市卫生局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该院现有职工245人,其中卫技人员占85.8%,高级职称51人,占医技人员比例的24.2%,开放床位200张。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㈠职位表一

岗位 人数 基本要求 备注
文化程度 从事专业工作时间 职称 年龄 性别
妇科医师 2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主治医师 35岁以下 具有医师

执业证

麻醉医师 1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麻醉方向) 主治医师 40岁以下 具有医师

执业证

病理医师 1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或病理专业,

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具有医师

执业证

影像B超医师 1 本科以上 医学影像学专业,有

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具有医师

执业证

X光医师 1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或

医学影像学专业

主治医师 40岁以下 具有医师

执业证

儿科医师 1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或预防医学

(妇幼卫生)专业

主治医师 35岁以下 具有医师

执业证

儿科医师 1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3年以上

儿科或新生儿工作经验

医师 35岁以下 具有医师

执业证

口腔医师 2 本科以上 口腔医学专业 主治医师 具有医师

执业证

眼科医师 1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 主治医师 具有医师

执业证

护理 2 大专以上 护理专业,有三年以上

的工作经验

护理师以上 具有护师

资格证

检验 1 大专以上 检验专业,从事过与

生殖医学相关的检验工作

具有妇产科

(生殖医学

实验室)国

家培训证者

检验 1 大专以上 检验专业 应届毕业生

㈡职位表二(高层次人才)

岗位 人数 基本要求 可提供

的待遇

备注
文化程度 从事专业工作时间 职称 年龄 性别
妇科医师 1 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三甲

医院工作10年以上

主任医师 45岁以下 学科带头人 特长腹

腔镜手术

妇科医师 1 硕士

研究生

中医妇科学专业 医师 具有医师

执业证

产科医师 1 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三甲

医院工作10年以上

主任医师 45岁以下 学科带头人
乳腺外

科医师

1 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三甲

医院工作10年以上

主任医师 45岁以下 学科带头人 有管理经验
麻醉医师 1 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三甲

医院工作10年以上

副主任

医师以上

40岁以下 学科带头人
病理医师 1 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三甲

医院工作10年以上

副主任

医师以上

40岁以下 学科带头人
影像B

超医师

1 大专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三甲

医院工作10年以上

副主任

医师以上

45岁以下 学科带头人

二、薪酬待遇

聘用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有关薪酬规定。

三、招聘范围

2010年应届毕业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报名程序

㈠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具有正高和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㈡报名时间:2010年6月30日-2010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㈢报名方式: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计算机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

报名地点:韶关市惠民北路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751-8639005,联系人:杨宇

2、网上预报名: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医院电子邮箱:sgyyu@sohu.com,符合报考资格的医院将电话通知,报名者须在2010年7月2日前带齐资料到韶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确认。

3、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4、收费标准:

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收取报名费为每人20元,参加笔试的另收取笔试科目费每人30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㈠笔试:成绩占40%。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用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人员须参加由市卫生局统一命题的医学基础理论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准考证发放时间:于考试当天上午8:10分在考场办凭身份证)。

2、考试地点:韶关市新华南路韶关学院医学院教学楼。

3、考试范围:

检验、药剂类专业考《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其他医学类专业考医学基础理论,含《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在职人员:医疗专业考诊断学基础,护理专业考基础护理。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局人事科申请查分。

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㈡面试:占考试成绩60%(不用参加笔试者的面试成绩占100%)。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不足1:5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包括试工和答辩两部分。(试工和答辩成绩各占30%),

⑴试工:通过笔试者,将按医院规定进行试工,时间为8月2日-8月8日,试工一个星期,试工期间吃住自理。8月9日公布试工成绩。

⑵答辩:试工合格者,进入答辩程序。答辩时间为8月10日,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答辩的最终成绩,成绩当初公布。

面试评委小组,由医院领导、人事、纪检监察、医务科、护理部、保健部等负责人及各专业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626661、817699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㈠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视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㈡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㈢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见习期为一年,在见习期满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或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资格。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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