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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公文交换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6月8日至10日报名

2010-05-25 03:05:47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州地区公文交换站是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负责广州地区公文交换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遵循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1名行政管理人员。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广州市户籍人口(不含增城、从化市);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见聘用条件)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0年6月8日-6月10日下午2:30时至5:00时。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52号1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相片2张。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内容

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6月15日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公布。

2、笔试时间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时(考生需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3、笔试地点

广州市连新路152号4楼。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招聘单位将于6月9日按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一并通知,时间初定2010年6 月17日(星期四)下午3:00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后1天内电话通知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分别对入围者进行考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招聘单位可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提出,电 话:83123225。

七、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取。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聘用手续。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如有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若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请向我厅人事部门监督岗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83123225。

九、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在广州市人事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及公示招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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