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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05-19 01:05:50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更好地拓宽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渠道,扎实推进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制度,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招聘计划数为10名,职位为乡镇(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分配根据各乡镇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招聘范围和对象

2006年前街道社区招聘且经省里同意,统一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在岗人员;2007、2008年我区公开选聘的目前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2.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三、报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5月25日-5月26日(8:30-17:00)

报名地点:婺城区人劳社保局1楼大厅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请报考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婺城区到农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书,及乡镇(街道)开具的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2张,在规定地点和时间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超过期限一律不再受理。报名考务费40元。

(2)资格审核

组织人事部门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6月14日15日到婺城区人劳社保局5楼5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数,具体核减情况将及时在金华婺城人才网上公布。

2.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和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各占40%,实绩考核占20%折算成综合分,即综合分=(笔试+面试)40%+实绩考核20%。

(1)笔试。由市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6月19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由市里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实绩考核。基本分为80分,任婺城区大学生村官期间,2008、2009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10分,最高加20分。

3.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分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4.考察。体检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报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不再从体检合格之外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5.公示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审批机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同时,解除聘用人员和所在乡镇(街道)的原有劳动合同。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区纪委、监察局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华婺城区政府网(网址:www.wuch.gov.cn)、金华婺城人才网(网址:www.wcrc.cn)查询面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聘用等有关信息。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2368078),否则后果自负。本公告由婺城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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