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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南昌)聘用采编人员公告

2010-03-11 09:03:25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更好地开展我厅网站信息采编工作,省财政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站信息采编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未参加过非法组织或活动,无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财经、中文、新闻类专业人员及具有新闻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3)能熟练使用OFFICE等文字处理软件,掌握一定的PHOTOSHOP及视频编辑等技能;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及编辑能力,具有一定的信息新闻采写能力,工作认真踏实,积极主动,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

三、报名及考核方式:

聘人员应于3月20日前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自荐书(含本人简历、业绩、照片、联系电话)等材料寄送省财政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对各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业绩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参加一定形式的考试。

四、录用:根据应聘者综合考核成绩,确定12名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即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每月1200元。

2、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3、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绩效工资每月80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并与我厅其他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江西省南昌市孺子路47号省财政厅办公室;

邮编:330003;

系人:廖乐逵;

系电话:0791-7287562;

邮箱:LLK@jx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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