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工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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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市本级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建设,充实力量,促进工作到位。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工商局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面向社会招考文秘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考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招考范围
1、户籍属湖州市区(包括吴兴、南浔)范围。
2、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需凭毕业证报名)。
(二)招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文秘、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
报名地点: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二楼(湖州市友谊新村6幢)。
所需材料:报名需提交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文字作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学习和工作简历、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联系电话与通信地址;4、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张。符合报名条件每人交纳报名费每门40元,并于1月23日凭身份证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
笔试内容:文秘专业知识一门,全市统考,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1月27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待定。
四、招考程序
(一)按照报名实际人数组织笔试。
(二)根据招考人数,在笔试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进行面试。
(三)按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体检。
(四)体检合格后按1:1比例进行考察。
(五)拟聘用对象在市人才市场《公告栏》和《湖州人事人才网》上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月工资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人员;
(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