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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峰峰矿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11-22 04:11:33
查字典公务员网

按照《峰峰矿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程序要求,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4日(上午9: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二、资格复审要求

1、现场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就业协议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除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外其他证件原件将被留存)。

2、已就业或办理人事代理的,不再提供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但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函(需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或人事代理协议书。

3、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后附)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面试方式确定

根据岗位特点,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教师类岗位(不含职高实训指导财会、机械、汽修专业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乡镇岗位(含职高实训指导财会、机械、汽修专业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对同岗位面试人员较多的采取蛇行分组法进行分组面试,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附:峰峰矿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乡镇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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