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或将增加“公务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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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16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从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指导意见》分为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等9部分。
《指导意见》中有这么一条,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这或许意味着,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能借这次改革的东风,实现自身从事业编制到行政编制的跨越。
我国的编制情况比较复杂,现在主要的编制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等。行政编制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务员,针对公务员的管理,国家近些年加大了监管力度,基本都是逢进必考,而且组织考试的权限必须是省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事业编制的考录则比较宽松,市级部门,甚至县级部门都可以通过考试、招聘等方式招录人员。至于工勤编制也存在于各个部门之中。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的编制,在一些机关、部门中还存在一些临时雇用人员。上述人员构成中,行政编制最少,据国家公务员局的消息是约690万人,而事业编制的人员最多,大约为4000万人(含900万离退休人员)。
之所以很多人感叹中国公务员数量太多,笔者认为可能是一些人混淆了事业编制人员和公务员的区别。坦率的讲,这两类编制有时候的确难以区分,比如在一个行政机关内部,有的人是事业编制或工勤编制,但是他的工资待遇、岗位职责,甚至着装(比如都穿同样的制服)和行政编制人员差别不大,再加上一部分部门存在着数量可观的临时雇员,这就会给普通群众造成公务员数量过多、机构臃肿的错觉。按全国700万公务员计算,平均每200人中有一名是公务员,坦率的讲,这个比例在世界范围内来看是比较适中的,甚至是比较低的。
《指导意见》所说的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这就可能导致两种情况:或者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来所具有的部门行政职权整体收归现有的行政机关所有,而原事业单位或改革或撤销;或者是将现有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实现原有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务员化。鉴于4000万事业单位人员中,20%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据《京华时报》,2012年4月17日)。如果将现有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那么可能将会有几百万人员实现从事业编制到公务员编制的跨越。
值得强调的是,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可能增加现有公务员数量只是笔者个人的判断,相信国家相关部门一定会采取积极、有效、稳妥的有力措施,胜利完成这次事业单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