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北流市国家税务局购买服务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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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营改增以来北流市国税局增量不增人,更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经请示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接主体: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聘用协税工作人员(非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北流市国家税务局(下称市国税局)协税工作人员10名(非编制),其中至少2名中共党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五)有良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
(六)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打字及表格制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在读学生。
三、招聘范围
玉林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国税局、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22日。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⑵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近期2寸免冠蓝底正面标准彩色照片4张;
⑹中共党员还需提交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5.资格审查方式:由招聘报名工作组(成员由市国税局、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市人社局人员组成)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电脑操作测试(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免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电脑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学历高低、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其他专业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国税局、市人社局、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国税局、市人社局、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国税局和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国税局和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市国税局、市人社局、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依法办理相关聘用合同,派遣到市
国税局工作。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玉林兴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从市国税局征收经费中解决。被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1400元(不含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5482(市国税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0775-6220572(市国税局监察室)
原标题:北流市国家税务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用协税工作人员的公告
北流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