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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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想进事业单位,考试!
浙江省人事厅昨日发布《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今后我省事业单位进人将秉承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这三个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省人事厅有关人士评价,这个办法的实施,将对浙江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公开招聘 就是要杜绝走后门
人事部2006年1月1日正式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进人关口,杜绝诸如走后门、暗箱操作等现象,昨天,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副处长宋力说,此次浙江公布的相关办法,出发点和人事部6号令是一致的。
今后,除事业单位接收上级机关按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人员、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均应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秘书、人事、财务岗位 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
按照办法规定,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程序是这样的: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这些工作,都将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事业单位具体实施。
所以,只要你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你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递交申请。
为了体现公平,办法还规定了相应的回避机制: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类人员不用考试 可以直接聘用
办法还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专业人才;按单位预算管理方式,同类性质事业单位人员或财政补助向财政适当补助、非经费自理向经费自理单位流动的人员和涉密岗位的人员,具有以上四种情况之一的,经事业单位考核、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可以直接聘用为工作人员。
有一些涉密的事业单位,比如国家安全部门的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有更为严格的要求,这些单位,就不适合进行公开招聘;还有一些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是要我们去抢去挖的,即使公开招聘,也是不会有满意结果的,这些,同样不适合进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招人 要在公开媒体发布
招聘信息必须选择公开媒体,比如报纸、电视和网站,对公众公开发布,对于有意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人员,宋力还给出了一个小诀窍,按照我们的要求,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各自的需要,对发布的公开媒体进行选择。但是有一个地方,是我们要求必须发布的,就是事业单位属地人事部门的官方网站,如果怕漏过信息,建议你把各地人事网站的网址加入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