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职能介绍
2012-01-12 04:01:17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是国家海洋局派驻东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机构,履行北起江苏连云港南至福建东山诏安头我国管辖海域有关海洋监督管理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东海区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和海洋行政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拟定区域相关海洋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海洋听证、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国家海洋经济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东海区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三)承担东海区海域使用、海岛保护和无居民海岛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东海区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铺设、维修行政许可;
(四)承担东海区海洋环境保护的责任,监督管理东海区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洋倾废和国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五)管理东海区领海外等海域的海洋保护区,承担东海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海洋生态损害的国家索赔;
(六)承担东海区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监督管理东海区海洋信息、海洋资料、海洋标准计量工作,负责推进东海区科技兴海和公众海洋宣传教育工作;
(七)承担东海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观测预报体系的管理,发布东海区海洋环境通报、公报、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监督管理东海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八)承担东海区涉外海洋科学研究活动和涉外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海洋事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中国海监东海总队队伍建设和管理,承担东海区海洋行政执法和维权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我国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损害海洋和海岛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根据委托承担实施其他海上执法。负责所属船舶、飞机、陆岸设施管理和通信、机要保障工作;
(十)承担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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