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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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局职能介绍:
1、发展畜牧业生产。拟定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产业化发展,畜牧业建设项目的提出和申报,并组织实施。
2、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负责全区动物防检疫、种畜禽管理监督、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监管。
3、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协调实施重大动物疫病控制,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分析与评估和动物疫情管理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性食品安全。
4、畜牧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负责畜牧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培育、推广和普及优良品种和畜牧兽医新技术。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包括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信访、宣传、督办、接待、保卫、会议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以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评聘的相关工作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市级优秀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推荐评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畜牧系统职工和农民畜牧兽医教育培训工作。
综合科
负责全区畜牧生产规划,计划的制定,畜牧生产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业务科站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
生产指导科(畜牧站)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负责全区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畜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畜牧业务技术咨询和畜牧生产技术指导;《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查上报。
兽药监察所和饲料监测管理站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负责全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勘查、审验、批复和上报,动物及其产品药物残留、兽药经营的质量抽查检验等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饲料工业管理办法》,负责全区饲料工业和经营的行业的管理监督,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勘查、审验、批复和上报;组织实施饲料工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技术培训。
岱岳区畜牧局兽医卫生监督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出境畜禽及其畜禽产品的运输检疫执法;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管,监督动物屠宰加工企业按规定生产;负责《动物防疫合格证》、《兽医从业许可证》的条件勘查、审验、批复和上报。主管全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
岱岳区畜牧局兽医站
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12号令,负责全区动物防疫业务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全区动物疫苗等物资供应;主管区内动物疫病的防治和全区兽医门诊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