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安监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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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安监局职能介绍:
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起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的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管理协会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安监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机构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工会等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退休及离岗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规划科技科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推广申报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教育工作。
综合监督管理科
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联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烟花爆竹和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服务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指导辖区内相关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依法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1、负责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察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纠正和制止违法行为,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积极开展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察,按照省、市、区局的部署和要求,参与各类安全生产的专项大检查。
3、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负责受理辖区内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的答复和检举、控告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对上级行政机关、区局交办、办镇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案件办理工作移交,对案件进行复查及行政处罚工作。
6、负责对各办、镇安全生产监察员的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执法情况的监督。
7、完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