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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建委职能介绍

2012-07-12 04:07:41
查字典公务员网

定西市建委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推进城镇化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参与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技术审查,督促规划实施;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各级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及市级风景名胜区的评审和上等级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包括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终审竣工决算等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建设行政执法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市外进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制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建筑;指导工程建设保险与担保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住宅性能认定和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测绘、修缮、拆迁、租赁的监督和管理;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方案和办法,并指导实施。

六、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指导全市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公共客运、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环卫工作,负责市区城市基础设施等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和市政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市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及镇容与绿化工作。

七、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八、负责城市人民防空工作;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制定和落实人民防空设施平战功能转换措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划、建设审批工作。

九、根据国家、省上的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业开拓省外、国外建筑市场、市政建设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建设工程承包、劳务合作。

十、负责制订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建设系统各行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财务和深化制度改革;负责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办理本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提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考核、干部年报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接待、财产管理、车辆调度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有关财务、审计、统计政策规定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配合管理全市年度投资计划及抗震加固、城市及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购置、调拔、报废的审批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全行业统计年报与分析;主管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的审批及分项财务经费的监督、审查;管理局机关的各项资金。

三、基建科

研究拟定全市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行业技术引进计划;编制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按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综合管理年度投资;编制建设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综合管理全市基本建设、工程建设,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核、开工报告审批、建设进度督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调度;参与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四、建筑管理科(加挂墙体改革办公室牌子)

研究拟定全市建筑业和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监督建筑行业管理、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施工企业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建筑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负责建设监理公司的资质申报和初审,指导监督其监理活动;制定建筑业技术进步、质量管理、安全施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筑行业项目经理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机械、建筑门窗的行业管理,培育建筑劳务和材料设备供应等生产要素市场,积极推进墙体改革;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及行业技术市场的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专业技术等级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及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

五、城市建设科

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市容环卫、城市防洪等工作,负责市区基础设施的维修、管护;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建行业技术标准及城建企业资质标准的执行;负责制定全市现有工程的抗震加固计划,组织抗震加固工程的质量检查及竣工验收;负责园林城市的评选申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六、村镇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镇容整治与绿化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推广;组织协调中心镇、中心村的规划、建设,指导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的各项统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城镇化建设工作。

七、城市档案室

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城建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利用及城建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负责保存具有永久和长期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

八、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方案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住房二级市场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直和省驻定单位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和省驻定单位住房补贴的实施管理;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依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草拟全市有关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投标配套办法并报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后监督实施;具体负责对省列、市列重点、国债、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投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审查、报批全市房屋建设工程和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包申请和招标备案工作,并及时通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查处和纠正全市工程建设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具体办理市建委的处罚决定;指导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的业务工作,派员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开标、评标、定标,认证中标通知书;监督交易中心从业人员工作行为,并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受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投诉,调节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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