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务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公务员 >考试信息 >吉林省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介绍

吉林省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9-05 04:09:27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省通化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负责制定民族经济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能;负责民族乡(镇)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有关项目的考察论证;协调和争取发展资金及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

2、参与制定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并抓好实施工作;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调查、建档(附件)以及推荐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权益;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各种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4、抓好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处理好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问题,尤其是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方面的突发性事件。

5、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依法取缔和打击各种非法宗教组织,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宗教方面的反渗透工作,以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和社会稳定。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