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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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长春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业务,推动机关后勤服务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后勤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汽车编制核定、配备标准、调配、更新、报废管理和集中申购的报批以及维修、燃油供应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接待用车。
(三)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房地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规定范围内的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市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承担市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
(六)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生活服务工作,统一配备管理车辆。
(七)负责市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的四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考核等项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秘书、信息、档案、机要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务会议的准备、督办和会务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事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作风建设及职工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党务、人事、共青团、工会、妇联、纪检监察等综合性工作。
(二)行政科
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外的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外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外供水、供热、供电及通信(内线电话)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房地产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市委办、政府办、机关局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审查办理各项经济事项及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负责津贴等费用的现金发放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市政府采购中心
按照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和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政府采购;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的正常履行;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对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都要形成完善的采购文件,立卷归档,妥善保存,提供实施政府采购有关情况及采购信息;办理政府采购办委托的其他采购事务。
(五)车辆管理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汽车管理制度、标准、改革措施的调研及制定;负责汽车编制的核定、配备标准、调配、更新、报废和制定车辆购置计划,集中申购的报批以及维修、燃油供应等相关工作;统一配备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日常公务用车,负责车辆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用车的调配工作;负责管理接待用车。
(六)接待科
负责市委、市政府的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礼品采购工作;负责接待及礼品采购的结算工作。
(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八)公安科
主要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的四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保证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负责对市直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核心机密和要害岗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