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林业局职能介绍
2012-08-28 03: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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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林业局职能介绍:
林业局是县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全县造林绿化设计、技术指导;优质苗木的引进、推广、培育和调剂;负责全县森林的抚育采伐更新改造的规划计划;办理采伐许可证的审批手续;负责办理林权证、木材加工许可证、林木运输证审批手续;负责对林权归属和林权纠纷的处理;负责宣传贯彻《森林法》等党和国家的有关林业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乱砍滥伐、毁林盗伐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委办公室:
在局党委和局长、分管副书记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决议,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等日常工作;负责劳资、人事、工会、财务审计等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林业系统违纪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营林科:
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县造林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编制育苗生产计划以及种苗的调查,调剂、引进、推广以及育苗的技术指导;负责森林抚育的技术指导。
三、资源科:
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领导,负责全县采伐设计的现场复查,森林资源管理、林权证的办理、林权归属的政策解释、林权纠纷的处理;负责木材加工、运输证的办理审批、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四、公安科:
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护林防火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负责对全县乱砍、滥伐、盗伐、毁林等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案件处理工作。
五、行政科:
在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后勤服务工作、上传下达、四防安全、车辆、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现金出纳、统计报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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