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河南公务员 >考试信息 >河南省焦作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河南省焦作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2012-07-24 10:07:03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河南省焦作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有关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一)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焦作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文电、保密、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信访等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拨款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全市统计事业费;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干部、全市统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目标考核及表彰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规与统计设计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研究全市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依法检查、处理全市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办对下列事项的许可审批:1.统计调查项目审批;2.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和竣工项目登记备案;3.统计调查单位登记备案;4.全市性统计资料的公布和管理核准。

(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与核算测评科。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参与全市宏观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认定;组织实施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

(五)工业交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运输业和邮电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人口就业与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贸易外经与农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农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市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