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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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规章制度和计划。
(六)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
(七)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指导全市体育工作和体育宣传工作;指导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
(十)编制、制定太极拳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太极拳的对外交流和挖掘整理工作。
(十一)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焦作市体育局内设结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行政等事务;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体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竞赛科(行政事项服务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市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基层体育竞赛组织工作。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相关科室及有关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办对下列事项的许可审批: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2.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3.国家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核;4.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核准;5.一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核;6.二级体育裁判员、运动员核准;7.危险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审批。
(三)青少年体育科。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市优秀运动队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重大国际、国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四)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省体育锻炼标准;编制制定太极拳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太极拳的对外交流和挖掘整理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体育公共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各项体育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报审基建计划、维修计划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