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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2012-07-20 11:07:24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河南省鹤壁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性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审批市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九)建立并管理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省统计局领导和管理设在市的调查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设在县区的调查机构。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鹤壁市统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和收发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计体制改革及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并提供全市的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制定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四)核算监测科。组织实施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对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县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监测评价;参与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五)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九)社会和人口统计科。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就业等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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