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厅职责介绍
2012-04-20 03:04:25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河北省文化厅主要职责介绍: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文化艺术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省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指导、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六)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拟订全省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全省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十)拟订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全省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代表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议,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点击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