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乡镇公务员 >考试信息 >2019下半年四川自贡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公告

2019下半年四川自贡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公告

2019-11-01 03:11:23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公务员局、自贡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

  详见《公告》。

  二、递交时间

  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40

  三、递交地点

  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606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001号

  电话:0813-4702035

  四、携带资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中:

  1、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第(3)、(4)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期限为7天。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确认加分。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30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