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乡镇公务员 >考试信息 >2020四川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城学校遴选教师(职员)42人公告

2020四川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城学校遴选教师(职员)42人公告

2020-08-07 02:08:48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县城学校部分学科教师(职员)岗位空缺,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本县农村在编教师(职员)公开遴选补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遴选范围

本县农村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

三、岗位设置

本次共遴选教师(职员) 42人,其中高中职员1人,初中教师15人,小学教师21人,幼儿园教师5人。

四、报名条件

(一)思想表现:思想政治过硬,作风正派,师德师风好,无党纪、政纪处分,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工作年限: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办学校在编3年及以上(特岗教师的服务期或者代课教师的代课年限不计入)。

(三)年龄要求:45岁及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及资格要求: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者所学专业分别为文科、理科类;音乐、英语、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遴选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0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科局人事股(708室)

3.提供证件及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苍溪县县城学校选聘教师(职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1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6)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参加遴选及近三年的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等书面证明。

(7)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遴选方式

1.面试: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教师面试实行现场竞教,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竞教内容由教师自行备课;职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暂定在8月11日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核:根据所设岗位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拟考核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通过加试确定拟考核人员),对拟考核人员近三年工作中的师德师风、各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cx.gov.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按照所设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并公示。

六、聘用

凡被确定的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教师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教师新聘为职员的其工资根据政策按职员9级或10级套改。

对参考人员,在整个选聘工作中全程接受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参考人员的遴选资格。选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察,并接受社会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