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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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市林草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各级机关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2名,选调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相关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公务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计算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不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 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人员;
3.对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7日。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lcjxd2020@163.com。选调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应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经请示公务员主管部门后,将缩减选调人数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选调比例。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的扫描件;
(2)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
(5)《2020年齐齐哈尔市林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6)《公务员登记表》的扫描件;
(7)最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公务员职级套转表》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审查内容,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项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同时向其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党组(委)反馈情况。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发现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符情形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考察等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由市林草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数采取笔试加面试或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测试方式、测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如人数较多,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人数较少,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选,分数出现并列时相应扩大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审查档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适应程度等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林草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选调期间,请考生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的有关要求,服从安排。
3.成立市林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选调组织领导工作,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对选调组织实施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5713;
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5709。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