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11-06 09: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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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栗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3、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乡镇司法所有关工作。
4、指导全县公证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办理全县重大公证工作。
5、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依法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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