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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10-17 05: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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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4、对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进行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并付诸实施。组织对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避孕节育技术的评审、鉴定、转化与推广应用。

5、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6、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7、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萍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主任职责:

1、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工作。

3、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机关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与下属单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编制市级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

7、指导、监督全市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8、负责基层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9、参与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制定,指导、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章的贯彻执行。

10、负责指导全市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11、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2、指导全市流动人口及城市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3、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二、规划统计科主要职责:

1、会同计划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对各县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3、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证》和人口计划的管理。

4、负责各县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定、考核、评估。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实行统计监督。

6、负责组织进行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

三、宣传教育科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计划生育对外宣传。

3、指导基层的计划生育对外宣传。

4、指导、推广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5、负责规划、评估计划生育系统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工作。

四、科学技术科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的综合管理。

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

3、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

4、组织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实施和成果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

5、会同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的推广、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6、指导、检查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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