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档案局(馆)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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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档案局(馆)职能介绍:
(一)对全市档案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工作;
(二)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
(三)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
(四)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统一管理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工作,协调全市档案工作中的外事活动;
(五)负责接收和统一管理市直机关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六)负责全市档案馆网点建设布局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界定市属各类档案馆的接收范围,审查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内容和控制范围;
(七)负责组织调查、征集全市散存在社会和其他门类的档案资料,不断丰富馆藏;
(八)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档案编研、信息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
(九)制订全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