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9-29 09: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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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
(二)调查了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并负责做好调查研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三)负责全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工业园区和文明风景旅游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组织从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的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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