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共南昌市委农村工作部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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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共南昌市委农村工作部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三)组织协调全市农业农村重大经济活动,协调市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乡镇建设和规划实施扶贫开发工作。
(四)协助政府规划、协调、管理对农业投入,研究提出农用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监管农用资金的使用。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村改革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参与、指导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实施农科教战略,协调指导农科教结合工作。
(六)负责农业县(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工作指导,负责农业县(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工作。
(七)制定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