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统计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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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法令,执行区政府决定,对区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依照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管理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计机构从事统计调查活动。
(三)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缺席;按照《统计法》规定,会国有关部门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区情区力普查;统一组织全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
(四)制定本行政区内的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省、市的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
(五)汇总、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
(六)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本行政区域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
(七)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统计数据网络。
(九)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协助开展全区统计机构干部专业岗位培训、职称考试工作。
(十)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音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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