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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县水利电力局职能介绍

2012-09-20 1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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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县水利电力局职能介绍: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落实水法规、规章的决议、命令和行政措施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县的水资源,并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以及监督管理;组织有关城市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协同有关部门对水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本地区水事矛盾和纠纷。

4、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负责全县水利、电力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本县范围内水利设施、水域和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查与河道采砂管理。

5、负责全县水利、电力建设的项目审查及小型农田水利水电补助费等水利专项资金的建议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程计划和进度组织资金下拨,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6、对全县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积极引进、推广有关小水电新技术,掌握全县小水电开发情况,为上级部门提供水电建设发展的决策依据,促进我县小水电事业的发展。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8、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订防御洪水度汛方案,负责县属河道的管理。

9、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修水县水利电力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办

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政工例会的召开、记录和纪要;协助下属单位党组织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系统党员的教育学习和培训;办理下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的任免手续;领导并组织局系统工、青、妇及统战工作的开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工作职责:

协助局领导组织局机关的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各股、站、室和局下属各单位工作;承办文秘、信息、机要、保密、重大会议组织、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和办公自动化工作;承办局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监管机关国有资产。承办全局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组织局管干部、国家公务员及干部的培训;负责局机关后勤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系统水利系统劳动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系统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财会股

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各项资金收付、核算及预、决算的编制;组织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和基建统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宏观调节;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全县水利行业的规划、计划、财务、统计工作。

农村水利股

工作职责:

1、拟定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流域综合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和专项水利规划。

2、负责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申报工作。

3、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4、指导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及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5、指导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指令;加强防洪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洪减灾的意识;

2、负责防汛抗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工作计划,制定防汛抗旱预案。

4、组织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及其他防汛准备工作,督促落实防汛责任制。

5、根据雨情、水情、旱情,提出防汛抗旱工作意见,做好领导参谋。

6、传达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命令,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指挥部令、通知等的执行情况。

7、总结汛期的经验教训和防洪工程水毁情况、物资使用情况等。

8、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工室

工作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本局技术工作方案及年度工程计划;负责局本级管辖权限的水资源开发,流域规划,工程设计审查、审核、上报和有关技术规章、规程、规范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各股站室及局下属单位的有关技术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科技进步项目管理和规划的组织实施,成果的初审、申报及项目经费使用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对科技队伍进行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水利建设与管理股

工作职责:

对全县水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指导全县水利行业水工程的质量管理;拟定水利工程建设的规章制度;组织对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和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验收;负责水利行业咨询、施工等相关资料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各类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的行业管理;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确权划界;组织指导全县水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水工程的监测、安全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河道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水政水资源股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各项水利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拟定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改革方案。

3、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违反河道管理法规,妨碍河道管理的行为。

4、根据水利局的授权,调解处理各种水事纠纷,承办辖区内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

5、配合司法机关查处各类水事治安、刑事案件。监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无证取水、超计划用水以及破坏、污染水资源的行为。

6、承办水电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普法教育工作。

7、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

8、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9、保障大坝、渠道、渡槽、涵闸等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依法查处各类毁坏、侵占水利工程设施,妨碍水利工程管理及安全的行为。

10、依法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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