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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粮食局职能介绍

2012-08-20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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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龙南县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政府统一部署,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对全县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负责省级储备粮油和县级应急储备粮油的管理;保障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全县军粮供应与管理;起草粮食应急预案,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灾情或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及参与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

(三)负责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各经营主体执行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和制度建设;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县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县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及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各级储备粮油的质量和数量管理;承担对全县储备粮油储存设施与设备的登记、统计和使用管理;协助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

(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全行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全县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推广和鉴定;负责全县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县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承包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行业的横向交流和合作。

(七)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县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监管;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核工作;负责对县粮食局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管理县粮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行政监察、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安全保卫和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

江西省龙南县粮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县粮食局内设5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承担并指导粮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外事工作及技术职称(等级)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和职工教育培训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及粮食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负责组织干部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信访和保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财务股

研究拟定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管理和补贴的结算;负责全县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企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三)调控股

研究拟定全县社会粮油产需、收支问题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实施;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陈化粮销售、处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和落实政策性粮食的购销、供应和进出口任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分析;负责起草全县粮食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

负责审核汇总全县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县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发布、咨询。

(四)行业管理股

指导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负责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中长期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负责粮油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地方行业技术操作规程,指导仓储设施管理和安全储粮工作;组织行业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的报关和推广;负责行业报表的统计分析;负责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县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负责全行业的横向交流与合作;负责下属单位并指导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协调县粮食行业协会和县粮食经济学会的工作。

(五)监督检查股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依照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资格、仓储设施设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库质量检验、库存量、经营台账、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和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各级储备粮油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下达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并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证件管理;负责对发生在本县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粮食案件进行查处;负责与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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