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辽宁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辽宁省沈阳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辽宁省沈阳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2012-05-07 04:05:27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沈阳市档案局(馆)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全市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的档案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对全市档案馆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组织并指导全市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5、收集整理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6、对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7、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8、统一组织开展本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和档案工作外事活动。

9、负责全市档案资料的鉴定监销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沈阳市档案局(馆)各处、室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有关工作;

(2)负责局(馆)机关文书工作;

(3)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4)负责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人事工作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7)负责全市档案外事工作;

(8)负责档案监销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综合法制处职责

(1)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综合分析、宣传、调研和统计工作;

(3)编辑《沈阳档案简报》;

(4)负责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工作;

(5)负责全市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6)起草全市综合性档案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7)对全市实施档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档案法》案件进行审理、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听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

(1)负责起草区县(市)档案馆及棋盘山、沈阳浑南新区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及社区等档案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县(市)档案局(馆)及棋盘山、沈阳浑南新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中央、省驻沈等非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对全市家庭档案工作进行指导;

(4)履行分管范围内的档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职责;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

(1)负责起草全市城建、企业(含中央驻沈企业)、农业、林业、水利和农村及中央、省、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城建、企业(含中央驻沈企业)、农业、林业、水利和农村及中央、省、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及市城建档案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履行分管范围内的档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确认及其它具体行政行为等职责;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社会宣传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关于宣传工作的决定和部署,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2)负责市档案局(馆)社会宣传规划、计划的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市档案局(馆)展览的策划、组织实施、接待管理工作;

(4)负责市档案局(馆)学术报告的策划、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5)负责市档案局(馆)声像档案演示厅面向社会服务及管理工作;

(6)负责汇集展览、学术报告宣传材料,编辑制作出版档案宣传品;

(7)参与组织我市档案外事活动和国际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8)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科研教育处职责

(1)组织全市档案学理论和科学研究工作;

(2)负责全市档案科研成果鉴定工作;

(3)对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起草拟制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5)组织开展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全市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有关工作;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接收征集处职责

(1)按规定接收市级党政群机关、市直单位和部分企业的档案资料;

(2)征集整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3)跟踪全市重大活动进行现场拍摄;

(4)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八、管理利用处职责

(1)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按规定整理馆藏档案资料并编制档案资料检索工具;

(4)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

(5)按规定定期向社会开放档案;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编研处职责

开发馆藏档案资源,编纂档案资料。

十、科技保护处职责

负责馆藏档案的缩微照相和计算机辅助管理工作;对破损档案资料进行抢救;对馆藏档案提供科学的保存方法和措施。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