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利川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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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利川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1、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市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乡财政体制。
2、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上级拨款和本级财政收支;负责组织协调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下达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施国库集中支付。
3、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负责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4、管理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指导、监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及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帐处理;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5、拟定和贯彻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有关配套规章;宣传贯彻、监督检查全市《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
6、负责拟定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监收入库工作。
7、拟定政府采购的制度,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编制和批复政府采购预算。
8、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度;分配和管理本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9、监管全市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对地方性融资担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等贷款项目的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协定、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管理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10、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11、拟定和执行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股权管理、资产处置、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和资产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和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评价和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
1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各项预算收入情况,对擅自减征、免征、退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延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检查验收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社会审批工作。
13、根据税法和政府的有关政策,研究农税征管办法,拟定全市农税工作方案,确定全市农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农税税源基地建设,管理好农税资金。
14、制定落实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市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利川市财政局内设机构介绍:
一、办公室
二、人事政工科
三、预算科
四、国库科
五、监督科
六、农业科
七、文教行政科
八、社会保障科
九、综合科
十、企业科
十一、统计评价科
十二、经济建设科
十三、法规税政科
十四、纪检监察室
十五、金融科
十六、工会
十七、政府采购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