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农委职能介绍
2012-07-12 10: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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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农委职能介绍:
(一)履行相关农业法规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组织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研究、组装农业适用技术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依法对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等实行行政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科学开发和利用农业资源;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六)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七)不断改进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八)深入调查研究,为州委、州政府制定农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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