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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工信委职能介绍

2012-07-12 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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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工信委职能介绍:

(一)承担调节全州近期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贯彻执行工业、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州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五)贯彻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国家、省和州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拟定州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拟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协调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工作;管理药品储备;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工作。

(七)拟定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并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承担全州企业法律顾问执业指导工作;组织和指导经济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州级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管理职责。

(九)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管理国家、省和州财政下拨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信用担保、小额贷款行业。

(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全州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州节能管理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州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监督管理和审查工作,拟定州级财政用于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州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拟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影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定州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州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州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十三)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担中央、省驻州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五)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生产、销售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

(十六)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西南州工信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督查、维稳、财务、安全保卫、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和后勤服务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信访、机关公务员培训、政治学习和干部年报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并上报工业企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组织和指导全州经济干部和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全州煤、电、油、运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保证重点行业、企业用煤需求;协调电力调度工作;承担铁路运输协调的工作;承担工业用煤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参与重要物资的应急调度。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落实国家电力相关政策措施;编制工业、信息化年度用电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电力监测预测和运行调度;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工业、信息化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热价格制定和电力运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四)规划和投资科。

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省和州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州级财政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拟定州级财政技术改造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承担全州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和核准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拟定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组织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全州工业、信息化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产学研结合、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拟定州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

(五)产业政策和工业园区科。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产业布局和产业转移;执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提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产业损害调查;拟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地方拟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评价等工作;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六)企业改革和发展科(州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拟定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承担拟上市企业的培育、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州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七)消费品工业科(州食品工业办公室)。

承担食品、医药、轻纺、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承担盐业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指导盐务行政执法;指导和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承办工业和信息化展销活动;指导上述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八)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工业科(州散装水泥办公室)。

拟定全州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州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承担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拟定州级财政用于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拟定并实施全州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承担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职责,推动用循环经济改造传统产业和工业企业;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示范工程及重点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全州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承担化工、铁合金、有色、建材、石化、钢铁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州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相关行业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业建议;承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药准入事项;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工作;指导上述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九)中小企业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承担全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管理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信用担保、小额贷款行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全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服务体系;指导全州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州非公有制经济投诉相关工作;承担全州推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化管理科。

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协调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承担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工作;负责联系与协调在州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工作;承担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工作;协调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拟定州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州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和民爆器材管理科。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及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工作;承担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申请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受理、申报工作;承担民爆器材进出口许可申请的受理、申报工作;承担民爆器材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颁发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销售企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和科研项目管理。

(十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政策法规科。

主要承担州级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管理职责。负责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年薪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审核工作;起草工业、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州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项目建设;承担全州企业法律顾问执业指导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三)黄金管理科。

制定全州黄金生产、建设和技改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州黄金生产和建设的统计工作,分析生产、建设动态,指导企业抓好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工作,对系统内生产用氰化钠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管理等进行严格监控,抓好黄金矿产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全州黄金矿山企业开办的审查、报批工作,联系黄金协会。

(十四)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

(十五)监察室。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局党组抓好《惩防纲要》的贯彻落实;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完成州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参公事宜按程序报批)。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约能源监察和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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