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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洋与渔业局职能介绍

2012-06-01 10: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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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海洋与渔业局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编制并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

(3)监督管理海域的使用,负责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协调海洋开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的重大涉海工程项目;

(4)负责海洋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海洋渔业环保与整治规划,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控制污染物排海总量,按有关标准监督陆源排污入海;

(5)组织海洋与渔业经济、资源、环境调查,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发布渔情、海洋及环境预告,管理海洋观测、检测、灾害预报警报等公益服务系统;

(6)负责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水产种质资源管理和原种场的报批,组织、协调、指导水产养殖业、海洋捕捞业及养殖生态环境的调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

(7)负责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

(8)负责水生野生动物防疫、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及渔用药物和饲料的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全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和文件;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劳动工资、群众团体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和职称考试评审工作;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项;负责全县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本局的普法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渔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组织指导专业人才培养、交流和干部职工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全局性综合调研活动;负责会议组织、秘书、机要、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政务信息、后勤服务和对外宣传工作;编制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局行政事业经费预算计划及决算报告;监督管理减轻渔民负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办公自动化及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海洋管理科

制订并实施全县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县辖海域海底电缆、管道勘察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及海砂开采的监督管理;负责海洋、海岛和海岸海洋设施、海洋工程和其他海域开发活动的监视;负责全县渔港建设、规划和申报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管理海洋、海岛、海岸带重大工程项目;承担海域勘界工作,指导无人岛的开发和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

产业管理科

编制并实施全县水产加工和流通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加工、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渔业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参与水产加工业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鱼粉生产许可的审核与监督管理;审核远洋渔业企业资格和企业年审工作,审核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经和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和外资利用工作;协调水产品进出口贸易;负责宣传涉外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涉外事件;指导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指导局属企业体制改革和经济指标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海洋与渔业发展计划;草拟有关海洋与渔业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国际鲜、活鱼出口运输渔船项目的申报和年审工作;组织有关科室共同开展项目管理和实施;编制并实施全县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的登记、申报、验收鉴定、奖励、交流、示范、推广和科技产业化、产业标准化工作。

乐东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贯彻执行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依法履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职能;组织实施全县海域和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负责检查海域使用、海域倾废情况,负责禁渔区、禁渔期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实施,负责实施水产野生动物的保护,依法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检查渔业准入、持证捕捞、从事水产种苗生产及经销;负责水产品质量、渔业无线电的执法检查,参与对渔业修造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海域和渔业水域污染防治的执法检查;负责渔港渔船安全执法检查,配合参与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渔事纠纷和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海上抢险救助,维持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乐东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渔船和船员有关证书的年审、核发和管理,负责捕捞许可证的核发与验审,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证,负责渔船职务船员和渔民上岗培训;负责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管理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港费收等规费的征收与管理;负责渔业保险和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渔业水上交通事故、渔事纠纷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负责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渔港监督管理,参与渔港建设规划论证,参与渔业码头、岸线使用审核,负责船舶进出渔港签证、渔业航标管理,发布渔业航行警告和通告;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局乐东检验站

贯彻执行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法规、有关国际公约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协调、指导及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木质渔业船舶的初次、营运检验发证工作;受理检验业务范围内渔业船舶的公证检验业务;负责对全县已通过认可的渔业修造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渔业船厂资格论证申报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乐东县水产研究所(乐东县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

主要从事水产科研试验,水产技术引进与推广,病害防治,技术服务,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渔业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渔药和饲料质量检测等。

渔业科

编制并实施全县渔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水产养殖、捕捞等工作;指导渔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化工作;组织水域养殖容量调查,编制海域养殖布局规划;参与渔业资源保护、海洋捕捞许可管理;组织管理全县水产养殖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等工作;实施渔用饲料、药物的监督管理;指导水产良种场、休闲渔业、现化化示范园区建设;审核水产养殖和增殖品种及种苗引进;制订和实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海洋与渔业项目的汇总、遴选和申报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县渔业信息网络和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指导渔业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技改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验收工作;指导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业务工作;负责渔业技术培训;负责全县海洋经济与渔业生产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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