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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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成立于1992 年1月1日,是归属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的副厅级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能。全局设有 8 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总支、工会)、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处、保险关系管理处、信息统计处、基金结算处、宣传教育处。现有在职职工 70 余名,其中局级领导干部 5 名、处级领导干部 19 名。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办理省级参保单位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
2 、负责省级参保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的从业人员参保档案建立、登记与变动管理工作;
3 、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宏观指导全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4 、负责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和省级工伤保险统筹基金的调配;
5 、对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给付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6 、负责全省社会保险统计资料汇总、信息交流;
7 、负责应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