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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哈尔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公告

2008-10-06 02:10:39
查字典公务员网

黑龙江省关于在哈尔滨市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哈尔滨市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考对象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报考人员在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并连续任职6年(两届)以上。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后出生)。被评为县(市)以上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相当级别的个人荣誉)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5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二、招考职位及数额

哈尔滨市所属11个县(市、区)的部分乡(镇)的机关公务员,共20人(详见附表1)。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乡镇党委推荐的方式,由所属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各乡镇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严格审查后,统一把报考人员名单上报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汇总后上报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数少于6名的职位,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职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以及报名的有关要求详见当地发布的招考公告。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要求,择优录用。  

1.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满分100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命题、制卷与评卷,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公共科目笔试后,按照招考职位数额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面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后,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累加,按照招考职位数额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与体检。 组织考察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以群众公认和工作业绩为主,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要考察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村官承诺考评情况 等。在乡(镇)、村两级进行民主测评,同时考虑拟录用人选的资历、经历,特别要征求乡(镇)党委、县(市、区)委意见。组织考察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综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按招考职位数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建议人选。

体检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具有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成绩按照2:3:5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由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县(市、区)委意见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20名人选。

4.公示及录用。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要求,将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日报》、哈尔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为了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监督,在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以及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2;各县(市、区)举报电话详见当地发布的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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