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卫生监督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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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卫生监督所职能介绍:
延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延庆县卫生局履行卫生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内设9个职能科室。承担着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政、妇幼、血液和碘盐等十一类法律、法规的监督执法任务。
北京市延庆县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负责全所党、团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监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工作规范制订和落实等行政事物;
2.审核业务科室的请示、报告、简报、信息;
3.全所文件的打印、复印等基本公文的处理;
4.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
5.全所重大活动的摄录及资料的保管;
6.车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食品卫生监督科
1.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进行日常性卫生监督以及档案的整理;
2.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
3. 群众有关食品卫生来信来访等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经营单位(个体)进行行政处罚,并负责按照《北京市案卷评查标准》对处罚案卷进行整理;
5.上级、本所布置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临时性任务。
环境卫生监督科
1.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验收、审批、日常性卫生监督以及档案的整理;
2.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3. 群众有关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来信来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4.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饮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个体)进行行政处罚,并负责按照《北京市案卷评查标准》对处罚案卷进行整理。
审批发证科
1.有关全程代理工作事项;
2.审核资料无误后,负责各项卫生许可证的打印;
3.各种报表的网上上报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进行验收、审批。
医政执法科
1.承担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指派由县卫生监督所执行的,涉及医政、妇幼、献血、传染病管理、放射卫生的执法监督任务;
2.有关上述行业的来信来访等群众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
3.辖区内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综合执法科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托幼机构、厂矿进行日常性卫生监督以及档案的整理;
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个体)进行行政处罚,并负责按照《北京市案卷评查标准》对处罚案卷进行整理。
3.上级、本所布置下达的有关的临时性任务;
4.群众有关学校卫生和职业卫生卫生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法规督察科
1.监督全所卫生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
2.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处罚案卷审核、保管以及行政处罚信息的网上上报工作;
3.组织开展对全所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培训工作;
4.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涉及司法的执法案件进行事前审核,参与调查和应诉。
信息科
1、负责本所的对外宣传活动和联络与沟通并参与实施。
2、负责全所重大活动的影像摄录及资料的保管。
3、收集、编写业务工作的简报及信息,报主管领导审阅后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4、负责本所网络与卫生监督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网页,并做好杀毒软件使用保管工作。
5、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统计报告,卫生行政审批、许可及执法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分析。
6、负责全所有关信息撰写及网络方面的知识培训。
7、每日查看收集全球、国内和本市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及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给主管所长。
8、完成上级和本所交付的其它工作事项。
财务科
1.仪器、设备、劳保用品采购;
2.工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