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北京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23 03:07:18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统一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本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许可,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本区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6.落实市教委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负责本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测工作。

7.落实市教委关于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负责本地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学籍管理。

8.管理、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9. 负责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市教委关于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主管本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10.落实关于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本区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教育贷款;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11.规划、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2.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境外人员来通州学习;指导本区对外汉语教学和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3.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4.依法对本区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提案、电子政务、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政治部

负责贯彻落实市委教工委和区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指导教育系统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科级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区委教工委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人事科

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社会保险及离退休工作;负责教师的培训及评优工作;负责本区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广普通话,落实普通话测试工作。

中教科

负责全区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工作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并指导落实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计划;负责中学教学、教研、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和经验总结;负责中学课程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负责中学德育工作;负责中学劳动技术教育;指导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指导中学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负责中学特殊教育;负责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负责中学学籍管理工作。

小教科

负责全区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以及教育教学文件精神,指导落实小学教育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和经验总结;负责小学课程改革推进工作;负责小学德育管理工作;负责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小学劳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专项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学前教育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宏观管理;拟订本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北京市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检查落实;指导幼儿园课程建设工作。

职成科

负责本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编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项规划;编制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教育教学评价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和指导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作;拟订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体美科

统筹管理本区学校体育、美育、卫生、科技、军训、红十字会及校外教育工作;拟订本区学校体育、美育、卫生、科技、军训、红十字会及校外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中、小学参加体育竞赛和科技、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初中体育考试和高中体育会考工作;负责有关专业师资培训。

财务基建科

负责提出本区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规定、制度;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决算;拟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协调指导各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区级教育捐赠款;负责所属预算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协调;组织开展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和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拟订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各学校和直属单位房屋修缮计划;监督管理教育系统房屋、土地使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审计科

负责对机关、各中小学和直属直管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本区教育系统所属各单位进行市拨教育专项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

法制安全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教育和协调处理教育系统发生的不安定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公寓、附属设施、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及实验室等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发展规划科

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各类中等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协调管理本区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本区各级各类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和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负责本区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民办教育有关规定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中阶段及其以下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及民办短期培训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等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办学状况的评估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备案工作;协调、处理违法违规办学案件;统筹管理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审定和方案深化以及教育设施配套方案的审定、验收和接管工作;负责教委机关全程代办工作。

教育工会

负责教育系统教育工会的管理工作。

团委

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的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科

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区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其他相关资助工作。

监察科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及区纪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在教育系统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有关违法违纪案件件案;受理有关党员、干部的申诉的控告;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督工作。

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对本区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对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委、办、局、公司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完成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工作和区人大、区政府交办的专项督导和调研任务。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