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服务办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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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服务办职能介绍: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商务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规律,掌握有关信息,制定本区商务金融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本区商务金融功能区、载体和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三)负责指导本区商务金融产业体系建设,组织推进金融市场、要素市场发展,协调指导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根据管理权限,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
(四)负责统筹推进本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在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五)负责银政合作工作,管理政府授信额度;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本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服务;策划和协调本区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
(六)负责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及金融创新工作的发展,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七)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服务办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金融服务办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宣传、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指导、协调本区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金融发展科
研究制定本区商务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金融运行监测和重要课题研究;指导、推动本区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协调推进本区企业融资工作;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及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指导、推动融资性担保、金融中介等金融机构创新;负责银政合作工作,管理政府授信额度;负责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商务金融企业的引进。
(三)金融服务科
贯彻落实市、区金融产业专项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本区金融市场发展规律,承担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本区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服务,负责推动区域金融合作和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本区金融政策宣传及金融活动推广工作;负责商务金融产业重点项目的推进和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本区商务金融功能区、载体和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培育和发展行业自律组织,负责金融家俱乐部、股权投资联盟等组织的联系和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