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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监督所职能介绍

2012-07-11 0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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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卫生监督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负责全所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工作。 2、协助所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监督所及监督所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各部门请示(商洽)监督所所长办公会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所领导审批。承办上级文件。 4、负责监督所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5、负责监督所值班管理工作;协助安排监督所领导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监督所的公务接待;负责监督所献血工作。 6、协助监督所领导组织处理需由监督所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监督所应急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7、负责督促检查各类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所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议事事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 8、负责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 9、负责监督所内部各部门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10、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监督所投诉举报接报工作;负责监督所保密工作。 11、负责监督所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及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所年鉴、大事记工作。 12、负责财务预算、决算、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公费医疗、社会保险、固定资产及日常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核发各类款项,申报各种税款工作;承办帐薄登记和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审计及财产清查工作;负责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13、负责报刊订阅、发放工作;负责监督所印鉴的使用和管理。 14、负责监督所工作量数据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监督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工作。 15、完成所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监督所的工作要求,制定监督所人事工作计划和总结。 2、制定和调控全所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计划,统一协调、管理全所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 3、负责人才的引进和交流,具体办理各类人员的招聘、接收、调动、离职、辞退、退休、返聘、调配等工作。 4、负责监督所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管理和奖惩管理工作。 5、制定监督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监督员资格考试、认定、监督员聘用、发证等管理工作。 6、制定监督所人事分配制度,具体负责全所人员劳动工资、津贴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起薪、停薪、转正定级工资、调资以及工资基金核增、减等工作;负责全所人员的工作量补贴和节日、生病等慰问金、物的发放工作。 7、负责全所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和管理,完成工资年度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 8、负责监督员资格考试、发证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服的订制工作。 9、负责全所人员各类保险、福利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所临时工的招聘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办理全所人员的请假、休假、销假手续。 1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面向基层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 13、按计划做好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14、完成监督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办

1、负责监督所党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监察、纪检、工会、团委、组织、信息宣传的工作。 2、遵照党总支会议制度,负责党总支会议和党总支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准备、记录和纪要工作;检查、督促党总支重要决策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起草和审核党总支发出的文件、报告、通知、通报及党总支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材料。 3、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时事政治。搞好各小组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及时调查了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政研会,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 4、负责监督所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党务大事记工作。 5、负责做好老干部工作,加强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时通知、组织老干部参加有关会议、文体活动、体检疗养和对他们进行不定期的家访慰问等工作。 6、及时处理上级来电来文(党的),并分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负责填报年度党员、干部职工等统计报表。 7、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配合搞好监督所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抓好行业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弘扬主旋律;配合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搞好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8、建立健全监督所工会组织和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会、团委自身建设,增强工会、共青团的活力。 9、负责对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推荐、及考察了解工作。 10、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所属党小组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11、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1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本所规章制度的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13、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教育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和工作廉洁、高效。 14、加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所信息公开、宣传工作的职责。 15、完成监督所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务科

1、负责制定监督所后勤服务需求规划,执行监督所总务科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并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监督所下达的预算内各项后勤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负责水电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代表监督所对外协调与总务科工作有关的部门,同时做好与监督所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了解监督员的各项服务需求,收集、反馈监督员对总务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监督所各类用房的管理、分配、调整等工作和各类房产、建筑物和水、电、气、通讯等管、网、线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5、负责工作场所绿化、美化和保洁工作,制定绿化、卫生规章。负责全所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6、负责监督所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调拨、报损等帐目和实物的管理工作和其他资产帐目与实物的管理与查核等工作。 7、负责所内零星维修工作预决算的编制、审核、维修工作竣工验收等工作。 8、车辆及司机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检修、保养等管理及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清洁用品、燃料、油料等的购置。 10、负责对职工用餐、饮用水进行管理以及监督服的清洗。 11、监督所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监督所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督一科

1、食品、公共场所(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管理责任科室。 2、承担综合协调管理公共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及主管业务工作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并督促平台数据与实际监督数据的有效统一。 3、负责制定主管业务工作标准及工作规范,组织并落实对本专业的业务考核工作,负责本专业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等。 4、负责制定主管业务工作的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 5、负责公共卫生重大专项整治活动及大型活动保障管理及指导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归档工作。 7、承担主管业务及涉及食品安全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工作。 8、承担餐饮业、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完成监督平台量化分级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参与并指导各派出站对重点区域餐饮单位、集体供餐单位的现场监管及A级量化分级管理单位的评定、复审工作。 9、负责每年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大型公共场所的现场抽检工作的安排、实施、上报。 10、指导、协调涉及食品、公共场所的投诉事件。 11、协助执法监督二科制定餐饮和公共场所无证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2、对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执法监督二科

1、医政、妇幼、献血、消毒、传染病监督专业管理责任科室。 2、承担综合协调管理医政、妇幼、献血、消毒、传染病执法监督工作及主管业务工作统计上报,指导并督促平台数据与实际监督数据的有效统一。 3、负责组织协调非法经营单位(含餐饮、公共场所、非法行医、非法幼儿园等)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统筹指导协调全所各科(站、队)对各类场所进行传染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重大专项整治活动的管理及指导。 6、负责打击非法行医机制的完善并牵头负责其他无证经营机制的建立完善,承担打非协调办公室的工作。制定主管业务工作计划、标准及规范,组织并落实对本专业的业务考核工作,负责本专业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等。 7、承担主管业务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8、指导、协调涉及主管业务工作的投诉事件。 9、对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研,并提出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法规督察科

1、负责制定监督所的稽查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开展监督所执法责任制管理工作,制定本所稽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根据市局和市所工作要求,开展对重点卫生防病工作、重大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案件处置的专项稽查活动。 4、承担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前审核,参与涉及司法的行政处罚案件的移送和应诉,每月统计分析全所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 5、调查处理对监督员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管理工作,行政处罚案卷的保存、统一整理及归档,每年定期组织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 7、负责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执法文书的订购、保存、加盖卫生局公章、发放、编号和登记工作。 8、负责监督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新录入人员的考核工作、实习带教的管理工作,对外联系和所内实习的安排和汇总。 9、负责监督所科研管理工作。 10、负责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制定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负责一窗式行政许可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规范使用指导及录入系统培训。 11、完成监督所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许可受理审批科

1、负责区政府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局办证大厅的管理,包括大厅人员设置、许可内容公示等。 2、负责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等新办许可的相关内容,制作卫生行政许可档案。负责对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 3、负责制作许可证件。 4、负责医疗机构、医师、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执业资格)等相关许可事项的咨询、登记、材料接收、发证等。 5、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行政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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