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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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能介绍:
呼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是隶属市政府的正处级职能管理局,依据市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党委会议;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局系统的宣传、信息报送、保密、工、青、妇、老干部等各项工作。
监察室:负责全局系统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组织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电;受理档案查询、信息公开以及市民投诉热线等工作。负责社会公益劳动、绿化、美化、卫生工作,组织系统内捐资、助学活动,联系协调驻区办事处、居委会工作;负责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机关机动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科:负责全局系统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工教育工作,并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
综合管理科:负责填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直管公房、环保等统计报表;负责环保考核工作;负责廉租房补贴的具体协调发放;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安全生产、落实私房政策、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局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推行规范化财务制度,审批各项固定资产的购置;负责统计工作,加强会计统计监督,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报表,完成报账任务;负责检查、督促全局系统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房委办:负责驻呼中央和自治区及市属各单位的住房政策制订工作;推行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审核各单位的发放住房补贴方案,发放补贴。
政策法规科:负责局系统的立法、房地产政策研究工作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执法监督,协调各法院及相关单位的关系;负责房地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活动安排以及执法证件的核验及新增人员培训工作。
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编制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初步审核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项目(包括用地性质、自有资金、户型比例);组织下达廉租房补贴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计划,组织建设廉租房;建立项目档案、管理施工进度、质量、标准等;审核、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价;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资格,办理发放准购证事宜,分配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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