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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20 05: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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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

(二)监测分析包头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并参与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三) 负责提出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包头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根据规定权限,初审、核准、备案自治区和包头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根据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拟定工业行业规划,贯彻实施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包头市工业布局调整;承担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稀土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

(五)承担包头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参与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创新。

(六)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包头市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情节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包头市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军工民品产业发展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意见,监测工业园区运行态势,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

(十)根据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经济(能源工业以外)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包头市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十一)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二) 参与制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参与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指导包头市软件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包头市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语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四)研究拟定全市煤炭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

(十五)承办包头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小企业局

(一)综合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组织拟定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包头市扶持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政策建议,指导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推动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国家和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监督;承担局内文秘、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拟定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调控目标;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指导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参与国内贸易和开拓国际市场;承担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的统计与监测分析工作,收集和发布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信息,承担我市重点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和培训工作。

(三)服务体系指导科

拟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承担与有关部门配合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及信用担保项目资金申请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包头市中小局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接待、文电运转、督察、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印章管理、社会综合治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综合处

组织编制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领域综合问题的调研,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委机关重要的综合性文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新闻与经济信息。

经济运行处

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运行态势,组织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点企业的运行协调及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全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大宗物流的重大问题。

投资规划处

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初审、核准、备案,以及项目的变更等事宜;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解决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电力处

参与拟定全市电力发展规划,负责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电力生产、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和地区重点用电保证工作;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负责地区电力市场准入企业的初审和申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地区热电联产机组认定的初审和申报工作;依法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的保护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电力的应急调度,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装备工业处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并实施相关工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参与相关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核准、备案及项目的变更事宜。

消费品与高新技术产业处

对轻工、食品、医药、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实施相关工业行业准入制度,参与相关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核准,备案及项目的变更事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化工程;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少数民族用品生产管理工作;实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甘草和麻黄草制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国防科技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军工民品产业发展,指导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承担船舶建造质量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业企业加强民爆器材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涉及民爆器材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消费品与高新技术产业处

对轻工、食品、医药、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实施相关工业行业准入制度,参与相关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核准,备案及项目的变更事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化工程;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少数民族用品生产管理工作;实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甘草和麻黄草制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原材料工业处

对石油、天燃气、化工、冶金、建材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实施相关工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参与相关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核准、备案及项目的变更事宜;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包头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编制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规划,研究制定相关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核准、备案及项目的变更事宜;组织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普法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煤炭处

研究拟定全市煤炭经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承担我市行政区域内德煤炭经营资格初审、申报工作。

工业园区管理处

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工业基地建设;负责全市工业园区运行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承担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区域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工业园区的管理考核工作。

信息化推进处

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信息产业处

指导全市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业规划;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信息安全协调处

承担全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指导和协调跨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协调处理信息安全应急和重大事件。

稀土行业管理处

对全市稀土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参与稀土产业及相关领域内项目审核和申报;综合协调全市稀土行业结构调整和对外交流合作;承担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工作;提出管理稀土专项发展资金的意见和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稀土产业发展处

研究拟定全市稀土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办法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稀土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稀土交易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资料库的建设及对外信息发布。

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中小企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计划生育、年度考核、精神文明、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监察室

负责委机关、中小企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中小企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群团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委机关、中小企业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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