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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2012-11-07 0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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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起草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三)统筹规划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布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的报批或审批工作。

(四)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指导直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有关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师培训、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区师德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有关待遇和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

(六)按照管理权限,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与考试工作;负责小学、初中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指导校舍工程建设与校舍安全工作。

(九)负责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全区的教育科学、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教改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二)指导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学条件装备、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教育对外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宣传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十五)指导中小学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信息、接待以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大型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拟订和审核工作;负责教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拟订并督查落实全区教育工作的年度目标;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二)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 (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与教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及教师表彰奖励工作;指导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牌子)

参与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及危房改造的宏观指导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基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学校(单位)的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挂幼教科牌子)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指导中小学学业水平监测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基础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工作,承办全区普通高中、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的管理,参与普通高中、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的设置、撤并、更名和调整的审批、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中小学招生,负责管理全区小学、初中学生学籍、毕业证验证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团队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校长(园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五)安全监督办公室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保卫法规,拟订学校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及师生安全;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集会安全及教学安全等安全事项的督查工作;参与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危险校舍及其他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改造督查工作;负责学校的稳定工作,参与组织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六)行政许可科

负责教育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登记、分送工作;承担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程序。

(七)体卫艺办公室

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活动,负责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制定落实改善学生体质的有关措施;指导全区中学生军训工作。

(八)政府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检查评估;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教育先进单位的评审,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九)教研室(泰安教育科研中心)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承担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区、校多种形式的学科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学科教改实验,做好学科教改实验的指导及管理工作;做好新课程改革的研究、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课程标准和教材,开展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组织学科教学质量的检测及教学质量的评价;组织参加编审教学辅导资料及乡土教材;组织各级各类学科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指导学科课外活动;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评估;为教育部门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制定教育科学研究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协调组织科研工作;组织各级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对区级课题进行论证、评审、立项工作;做好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勤工俭学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乡镇、区直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进行教育保险、教育办公用品集约采购和学生作业本以及学生装的生产配送管理,教育报刊、图书的宣传发行,中小学教材征订和发放。

(十一)仪器电教办公室

制定全区电化和实验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区电化和实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电化教育、实验教学研究、人员培训、教学仪器、器材及电化器材配置及卫星电视网点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区学校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器材的研制、管理、使用、学生实验技能考试、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招生办公室

负责全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国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务工作;负责空军飞行学员考生的选拔、培养、考试工作;负责招生队伍和规范化考点建设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纪教育工作;负责与招生考试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办公室

拟定全区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及检查;制定全区成人教育、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评估标准,并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审批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修改章程、教学管理制度和开设课程的备案工作;组织全区乡镇(街道)成教中心校、村民校对农民进行文化、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各类培训,抓好全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抓好社区教育工作;参与全区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全区职业教育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指导职业教育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

(十四)教育工会

主管工会、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妇委工作;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工会四项职能,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及先模人物的相关权益;开展特困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负责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师德规范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教职工素质;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民主管理,抓好教代会建设,实施校务公开,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及内设机构;组织各基层工会开展文体娱乐、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群体性活动。

(十五)团委

指导全区学校团队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团的工作;组织学校团队干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团委的决定;制订全区学校团队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负责团队干部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做好团队工作的档案管理、资料收集、信息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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