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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档案局(馆)职能介绍

2012-11-06 0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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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档案局(馆)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 2、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档案部门的部署,对全区档案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对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文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集中立档,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4、组织开展全区档案工作理论与学术研究,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社会的理论水平。

5、指导实施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6、搞好《档案法》和档案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7、组织对档案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档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档案人员的业务技能。

8、按照《档案法》要求,做好全区档案信息资源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

9、组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查档接待工作,编撰公布档案史料和《泰山区大事记》等,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10、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及设备使用、保护、维修,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11、编制好馆内检索工具,引进现代化检索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12、定期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利用及全区档案事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13、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各科室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要做好局(馆)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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